巴西经济部作为联邦公共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
根据13844号法规定,巴西经济部作为联邦公共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包括:
1、货币,贷款,金融机构,资本化,储蓄,私人保险机构,正在运行和已经关闭的私人社会保险机构;
2、税务和海关政策、管理、监管、税费征收;
3、金融和公共财政管理;
4、内部和外部公共债务管理;
5、与外国政府、多边机构和政府机构进行经济和金融谈判;
6、涉及公众利益的价格管理;
7、监督和管制控外贸;
8、经济形势分析研究
9、批准国家货币委员会部分职能;
10、社会保障和社保补充;
11、制定国家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发展长期公共政策
12、对联邦政府公共政府的经济社会影响进行评估
13、经济社会总体情况研究
14、投资和预算规划研究
15、探索政府财政新来源
16、在与多边和外国机构就公共项目外部融资方面制定政策、协调谈判;
17、联邦预算体系协调管理。
18、联邦国家企业管理规定的协调和制定
19、国家资产管理
20、工业、贸易和服务业发展政策
21、知识产权
22、产业标准、规范和质量
23、外贸政策和相关规定
24、贸易救济措施的实施
25、参与与外贸相关的国际谈判
26、贸易登记
27、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和手工艺人政策
28、联系和监管与企业登记和公证相关的机构
29、创造就业和支持劳动者相关政策
30、改善劳动关系相关政策
31、劳动监管,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
32、工资政策
33、职业培训与发展
34、劳动安全与健康
35、职业规范